城市候车亭设置的法律规定:
在候车亭规范中要求,候车亭应设在地铁站、长途汽车站、火车站、机场及住宅小区出入口等客流集散点200米范围内。
《规范》还要求快速道路出入口 100米内不宜设置候车亭。一个候车亭的停靠位不应超过两个,每个停靠位20米。候车亭长度不应小于停靠位之和。每个候车亭停靠的线路数不宜超过6条,线路超过6 条以上时,可分候车亭布设,候车亭间距25米,候车亭总数不宜超过3个。候车亭宽度不宜小于2.2米,人均面积不小于0.5平方米。候车亭高度宜高出路面0.2米。
另外,报刊亭、电话亭、广告牌及废物箱等设施不应设在乘客集散的通道上。值得注意的是,该标准并不适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(BRT)候车亭。
对于相关部门出台的这些规定,可操作性强,结构合理,内容全面。实施后,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的乘车环境,还大幅度地降低了候车亭出事故的风险,确保了乘客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