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公交站牌应设置在公共交通线路沿途所经过的各主要客流集散点上,应与规划路网及长途客运站枢纽站等相结合。对现状的部分站址,应根据道路的调整(如设置单行线等)同时考虑站址的迁徙位置。站亭应沿街布置,站址宜选在能按要求完成公交车辆的停放和通行两项任务的地方。
(二)同方向公交站牌间的距离不能过近。原则上城市中心区应在500—800米之间,城市中心区以外应在800m以上。
(三)在设置公交站牌时,上、下行对称的站点宜在道路平面上错开,即叉位设站,其错开距离宜不小于50m。在主干道上,快车道宽度大于或等于22m时也可不错开。站点设置原则上须采用港湾式停靠。
(四)在交叉路口附近设置公交站台时,城市建成区内站点与平交口距离应参照城市道路停车视距标准,一般应设在过平交口50m以外处,在车辆较多的主干道上,宜设在100m以外处。郊区站点与平交口距离应参照公路等级的停车视距标准,一级公路宜设在160米以外,二级及以下公路宜设在110米以外。
(五)公交站亭不能设于高压电缆下。